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应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遗失声明
发稿时间: 2024-10-31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黑龙江省出版总社的通知》(黑编〔2003〕111号)“原隶属省新闻出版局的黑龙江省出版印刷中心、黑龙江版权代理中心划归黑龙江省出版总社管理。撤销黑龙江省出版印刷中心、黑龙江版权代理中心”,原隶属于黑龙江省出版总社的黑龙江省出版印刷中心、黑龙江版权代理中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由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目前,黑龙江省出版印刷中心原事业单位财务专用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1号)正、副本不慎遗失。黑龙江版权代理中心原事业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4号)正、副本不慎遗失。特此公告作废。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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